标题:
[其它]
一场惨烈的车祸,(现场报到)[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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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n333
时间:
2009-4-14 19:46
标题:
一场惨烈的车祸,(现场报到)[9P]
惨烈的现场,受伤的女童被肇事司机和群众从车轮下拉出~~~
双手沾满鲜血的副驾上的女子,她在车上给女童找被子~~
骑电动车的男子满面鲜血痛苦的倒在地上,身边布满破碎的玻璃.
受伤男子倒地不起,但人们的注意力已全部集中在手上女童身上,男子向车边爬去,喊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受伤女童吓得不轻,从车下拖出时没有气息,鼻子嘴里全是血,老大一会儿才大哭起来~~
被撞坏的面包车受损严重,围观群众已渐渐增多
地上有明显的血迹看来碰撞时男子被撞飞数米。
被撞飞的电动车与受伤男子相距很远,可见当时碰撞事件发生之时惊心动魄!
肇事车上的女子拿了个小被子在照顾孩子~~
一瞬间车祸就这样来到了,也许是一个也许是两个鲜活的生命就会永远的消失了.从车祸现场来看,心急的爸爸急着把快迟到的孩子送到学校.但是悲剧也恰恰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如果时间能倒流也许这场车祸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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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en333 于 2009-4-14 20:58 编辑
]
作者:
kkk_sex
时间:
2009-4-14 19:54
所以开车一定要小心,对自己负责,对别人也是负责。你看那个小女孩多可怜。但愿天下少一点车祸,多几分平安!
作者:
皖DA1898
时间:
2009-4-14 20:13
看着好可怜啊,开车一定要小心啊,希望图片上的两位伤者都无大碍.
作者:
edifiebad
时间:
2009-4-14 20:20
好可怜的小孩,开车还是慢点要专心,车祸猛于虎啊、
作者:
北极苍狼
时间:
2009-4-14 20:35
我就是司机。我开了十几年了。我的信仰就是开一辈子的车不出事的就是高手。十次肇事九次快啊。一定要慢点啊。平安是富啊
作者:
fuwa888
时间:
2009-4-14 20:54
现在马路杀手太多,希望司机们时刻关注自己的安全以及行人的安全!
血的代价呀!
作者:
tcmeijia
时间:
2009-4-15 16:05
看着好可怜啊,开车一定要小心啊,希望图片上的两位伤者都无大碍.哎!可伶
作者:
lee741111
时间:
2009-4-15 18:28
孩子好可怜啊,希望以后没事,还是个女孩,不要受什么影响好。
作者:
shawenxiang888
时间:
2009-4-15 19:34
太可怜了,被撞的还有孩子,真是太让人难过了,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还是小心开车啊
哪个家庭都承受不了失去自己亲人的痛啊!
作者:
KK2SC
时间:
2009-4-15 21:16
这么的一个人居然挨撞到车底下了,真是不可思议啊。
作者:
ICE1034121794
时间:
2009-4-16 02:10
我看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骑电动车带小孩的父亲。他骑车带人横穿标有双实线没有斑马线的宽阔马路,驾驶面包车的司机已来不及制动撞到突然横向重来的电动车。看现场,公路宽阔,估计限速在50~70KM/H。就算司机当时的速度是50,那骑车人也估计轻则全身断裂,小孩没得救了。
哎,车祸猛于虎啊。只大陆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员都大于“伊拉克战争”死亡的总数!
作者:
zzgsjcj
时间:
2009-4-16 03:01
从楼主发的这个事故图片来看,电动车主应该是骑车横穿马路被撞了,我们在同情他们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反思点什么吗?我开车也10多年了,经常见到骑车带着孩子或是走路抱着孩子的家长在熙攘的车流中闯红灯、走逆行、横穿马路,你可以无视自己的生命,但是你不能无视孩子的生命!你可以闯100次1000次红灯都不出事,你能保证第1001次不出事吗?而且现在轿车越来越多,车速越来越快,一旦碰上就不会是小伤,我现在绿灯的时候过路口还要站那看清楚两边才过更别说红灯了,不要觉的这很可笑,任何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
作者:
teed
时间:
2009-4-16 10:03
现在很多电动车在卖的时候经消商都去了限速装置,这也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给电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的安全隐患,开车还是开慢点好啊。
[
本帖最后由 teed 于 2009-4-16 10:05 编辑
]
作者:
xuanyuanhua
时间:
2009-4-16 10:15
开车的人要时刻提醒自己开的是一堆钢铁,是一部杀人机器。
作者:
Timo
时间:
2009-4-16 11:03
现场怎么看不到警察和救护车呢,这就是国内现在对急救还是不够好啊
作者:
evans0218
时间:
2009-4-16 11:12
现在开什么车都不敢快了,自从自己飞过一次之后,好在现在还可以手足无损,希望那一大一小可以平安无事
作者:
handingyan
时间:
2009-4-16 11:32
平安是福 祝愿孩子和她的父亲都平安无事 提醒各位车友们开车注意安全
作者:
fengzizaixian
时间:
2009-4-18 20:13
根据对现场图片的个人推断,事故应该是由于骑电动车的男人横穿马路时,与正常行驶的小面正面相撞所致。第四张图片可以看出:小面停车位置在正常行驶车道内,并且撞击痕迹属于正面撞击(凹痕清晰可见)。我看与其说是面包撞人,不如说是骑电动车的人撞上了面包车。
不过现在个别骑电动车的人确实很可恨,骑车飞快而且没有丝毫的交通规则概念,随意变道、横穿马路。像图片中这位,自己骑电动车飙车玩命无所谓。戴着小孩依然玩命似的左冲右突就太不像话了。孩子可怜、大人可恨!
作者:
随心所欲88
时间:
2009-4-18 21:07
在这个车祸现场明显可以看出摩托车也有错,占了第一车道,不能一味的怪汽车司机,现在很多车祸都是别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司机在来不及刹车的情况下,车祸就这样发生了,我相信所有的司机同志都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所幸的是,大家都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把车给停下
作者:
henyue
时间:
2009-4-18 21:15
太惨了,我现在开车是越开越慢了,不象刚学会的时候。胆子越来越小。
作者:
hbn230
时间:
2009-4-18 22:12
愿伤者早日康复,不过还是应该注意交通安全啊,希望大家都健康
作者:
风中的房子
时间:
2009-4-18 22:22
所以说不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作者:
zgy0546
时间:
2009-4-18 23:19
这个肇事的车辆还有点良心没有逃跑 还能照顾受伤的孩子 还不错!
[
本帖最后由 xs111 于 2009-4-18 23:23 编辑
]
作者:
2656
时间:
2009-4-19 00:37
还好还好,都还活着,开车要慢,我记住了,一定认真执行、
作者:
潇夏
时间:
2009-4-19 08:01
怎么不去医院抢救啊,难道是在等警察处理交通事故?
作者:
mdyy137
时间:
2009-4-19 08:41
小心再小心!车祸猛于虎,!谨慎驾驶,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别人负责。
作者:
shyunlon
时间:
2009-4-19 09:41
现在开车的要注意一点安全,不论任何车都一样危险.
作者:
y66zh
时间:
2009-4-19 10:03
心寒中!本人也是司机,向来遵守规矩,深深知道,开车是人命关天的事,宁愿慢一点,多礼让一下,没有把握,不跟自行车,摩托车抢道,他们毕竟很脆弱,开好车对自己、对别人都是一种负责。现在的很多驾驶员,为了钱拼命赶时间,超载,这不单单是违规问题,还违反了做人的基本原则!看到很多同行的行为,心里有种感觉:早晚他会出事!替那孩子祝福中!但愿无事。
作者:
木杯子
时间:
2009-4-19 14:05
没有安全意识,骑个肉包铁不戴安全帽,还要跑到路中心,怪不得会发生事故.
作者:
sprit_moon
时间:
2009-4-19 23:58
说实话 电动自行车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速度太块 又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害人害己
作者:
angle001234
时间:
2009-4-20 00:17
看着好可怜啊,开车一定要小心啊,希望图片上的两位伤者都无大碍.
作者:
wltz
时间:
2009-4-20 10:22
看过了一次,心里还是怪难受的。孩子太小了一定要注意安全
作者:
雪茄黑丝!
时间:
2009-4-20 12:13
人的生命有时候在瞬间真的是好脆弱,就像楼主发的图片里面的父女,真的好可怜
作者:
bzddtq1985
时间:
2009-4-20 18:55
可怜可怜啊 那么小的小孩就碰到这样的事情
作者:
北极熊3
时间:
2009-4-22 16:17
haishi 还是开车慢点好呀!慢点安全!愿人人平安健康
作者:
gglang
时间:
2009-4-22 16:52
这个小孩好可怜,大家今后带孩子出门都要小心。司机开车也请多注意,不管责任在哪方,毕竟是一条幼小的生命呀!
作者:
wede
时间:
2009-4-22 18:24
安全还是第一
生命是最宝贵的 希望小孩和他家人没事 早点健康成长
作者:
天使の爱
时间:
2009-4-22 19:25
自行车 自己骑到了机动车道上面,被撞了到底是谁的错。哎~
作者:
天真很傻
时间:
2009-4-22 20:05
所谓马路如虎口,各位驾车人士真的要打醒12分精神~
作者:
hardgg
时间:
2009-4-22 22:50
十次事故九次快,那一次肯定是有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车是好东西,可也得好好开啊!要不就全是马路杀手了。
作者:
ygboy
时间:
2009-4-23 02:17
这司机还不错,今天看电视,一个司机酒后驾车撞飞一个小女孩,本来小女孩撞上挡风玻璃小腿骨折而已,那个禽兽司机害怕负责任一脚油门又从女孩身上压了过去,太他妈不是人了。
作者:
woaimld
时间:
2009-4-23 03:26
唉,开车就是不能心急,还有就是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lingbao.xin
时间:
2009-5-3 16:05
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和别人的负责。警钟长鸣啊。
时刻要保持警惕。
作者:
yangnongyiyuan
时间:
2009-5-3 16:20
人生苦短,大家珍惜,小沈阳说的piapia的
作者:
xgamess
时间:
2009-5-3 16:33
现在有的司机技术真不行,同样有的电动车也不规矩。
作者:
holiday123
时间:
2009-5-3 16:37
看来是在高速的时候急煞不住,加上没有绑上安全带造成的事故!
作者:
艳粉街
时间:
2009-5-3 18:40
一定要注意安全呀老兄,否则这就不是去往学校的路上了,就成了去往天堂之路了
作者:
woodfy
时间:
2009-5-3 19:23
靠,这些围观的家伙们,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扶那个男子,够冷血的,一个个手抄在衣兜里面
作者:
zzazdw
时间:
2009-5-3 20:29
怎么撞的,汽车钱挡风玻璃全碎。那小女孩真可怜啊
作者:
giizi
时间:
2009-5-3 21:02
双黄线呢,越传马路。电动车。哎。现在最乱的就是电动车,开得又快,又在机动车道乱开。
作者:
goldwhx
时间:
2009-5-3 21:42
要我说就是活该,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交通法是什么,也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照片中很明显是主要干道,行驶机动车的,一个电动车,还载人居然跑到马路中间去了,这还算好的,看上去两个都活了,要是因为他俩造成汽车失控,继续引发不可预想的后果,嘿嘿,那才真得叫惨,就当买个教训了。希望哪个父亲下次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作者:
罪沉沦
时间:
2009-5-6 02:29
10次事故9次快真就是这样的道理都按交通法来。你看事故率还能像现在这样吗?
作者:
地主老财@
时间:
2009-5-6 07:39
哎 小心吧 虽然你的占道是很正确的 但是就现场的车速来看 你也不慢
很明显主要责任在非机动车方
作者:
电锯色魔
时间:
2009-5-6 10:36
真是血的教训啊车祸猛于虎请不要忽视。好在无辜的小孩没有生命危险万幸啊
作者:
金色上海滩
时间:
2009-5-6 10:55
车祸猛于虎,所以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万次违法行为只要有一次发生事故,那都是一场悲剧.希望我们的教育从小就要培养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作者:
蝈蝈狗狗
时间:
2009-5-6 11:12
切记注意安全 切记开车上路 你手中的方向盘不仅仅是掌握了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还有路人的安全
作者:
hjdd3000
时间:
2009-5-6 12:56
请问一下楼主你是怎么样发图片出来的啊 我怎么就发不出
扩张名没有图片的格式啊
作者:
一天DGG
时间:
2009-5-7 01:48
想想自己的车比人要结实得多!另一方想想自己比车金贵得多!相信会少很多车祸!
作者:
wbyjywdy
时间:
2009-5-7 08:57
我靠生命就这样完结了,好残忍啊,开车的小心点好啊。
作者:
xiou5244
时间:
2009-5-7 09:07
唉,可怜啊。现在好多死亡都是出自车祸啊。图上看的出是摩托车占了别的车道,还横穿马路。这样不出意外才怪,所以大家还上珍惜生命吧,别贪点方便把自己的生命拿来赌博
作者:
dahu315
时间:
2009-5-7 12:44
肇事车辆是一台松花江牌面包车,看了这场悲惨的车祸,我忍不住落了泪 面对无数的生命,有时只掌握在司机手里,对司机朋友说一声,驾车一定要小心。出了事不仅仅是自己闹心 还造成别人的伤害 一定要小心驶得万年船
作者:
haitianyun
时间:
2009-5-7 14:20
小姑娘不知道怎么样了??她可是祖国可爱的花朵呀,希望她能坚持挺住。车祸猛于虎,希望所有的驾驶员都要谨慎驾驶,永远记住“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你也为了他人的幸福,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你的平安也是他人的平安。
作者:
saintmoon
时间:
2009-5-7 14:45
太过血腥..
同情事故遇难者
同时提醒广大车友
安全驾驶~~
作者:
xldelrj
时间:
2009-5-7 14:57
惨不忍睹,开车还是要慢一点,尤其不能酒后驾车,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作者:
朱朝
时间:
2009-5-8 00:00
车祸猛于虎,好好可怜的小女孩,这么小就遭受这么大的痛苦。
作者:
loulongwei
时间:
2009-5-8 01:17
万幸的是孩子没事,你看电动车都骑到双黄线来了,真不知道这些大人是怎么想的
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你这不是急着望学校送了,你这是往黄泉路送啊!
你自己不要命,还要为你的孩子想想啊,才那么小的孩子,如果面包车在往前挪动个1米,也许悲剧就会发生,我自己也是开车的人,路上看见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真的是很气愤
还有那些围观的人,你有那嫌工夫在那看热闹,不能帮忙救人吗?那可是两条人命啊,要是是你们的亲人躺在那,你们还会看的这么起劲吗?
太气愤了!
作者:
dashi0
时间:
2009-5-8 02:10
看到后面说孩子哭出来了,悬着的心总算有了点安慰
作者:
yt7
时间:
2009-5-8 04:32
这种没鼻子的车最不安全了。。那个小女孩估计是从车子里面飞出去的
作者:
brokensky
时间:
2009-5-8 08:36
可惜了..真的是惨祸.那女孩还这么小..
作者:
6526111
时间:
2009-5-8 08:48
开车小心 是对自己负责 同样也是对别人负责
作者:
j9ck11x
时间:
2009-5-8 10:22
支持楼主 ,看到这样的图片一定对生命如此脆弱感到震撼!
作者:
johnnylwy
时间:
2009-5-9 10:28
唉,可怜了这个孩子,还是高速公路上,估计双方的责任,小孩估计内伤,半天反应过来的不是好事
作者:
erma777
时间:
2009-5-9 11:02
机动车就是对了,也要负责任,所以老百姓根本不管哪是机动车道,法律不建全
作者:
HMLD
时间:
2009-5-9 15:14
图上没看见有人行道线,行人乱穿机动车道,不只是可怜他们好呢,还是..
作者:
拖车之王
时间:
2009-5-9 15:16
玩车如玩虎啊!奉劝各位朋友,千万要安全行车!
作者:
xxxnake
时间:
2009-5-9 15:21
人没事就好,还是安全第一阿,其他都是假的,生命最重要
作者:
25004862
时间:
2009-5-11 15:19
唉 白瞎了两个小女孩 那个撞人的司机一辈子要受到内心的折磨了
作者:
XIAOQINGSHOU
时间:
2009-5-12 00:53
揪心啊,看看那个可令的小女孩,开车千万当心啊,珍惜生命
作者:
122242993
时间:
2009-5-12 13:56
这个电动车好像跑到路中间了~~~
面包车好像也超速了,要不不会装这么很啊·········
作者:
金色上海滩
时间:
2009-5-12 14:22
可悲,看到这个交通事故,就发现当事双方都存在着交通违法行为,开汽车的在这种机非混合的道路上明显车速太快了,而骑电动车的也没有遵守靠路的右侧行使的原则,开到了马路的当中,并且还违规带着小孩,如果大家对交通都是那样麻木,那事故就不会是偶然发生,而是必定会发生,真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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