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whx 发表于 2009-5-3 21:42 只看TA 5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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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就是活该,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交通法是什么,也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照片中很明显是主要干道,行驶机动车的,一个电动车,还载人居然跑到马路中间去了,这还算好的,看上去两个都活了,要是因为他俩造成汽车失控,继续引发不可预想的后果,嘿嘿,那才真得叫惨,就当买个教训了。希望哪个父亲下次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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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上海滩 发表于 2009-5-6 10:55 只看TA 5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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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猛于虎,所以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万次违法行为只要有一次发生事故,那都是一场悲剧.希望我们的教育从小就要培养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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