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whx 发表于 2009-5-3 21:42   只看TA 51楼
要我说就是活该,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交通法是什么,也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照片中很明显是主要干道,行驶机动车的,一个电动车,还载人居然跑到马路中间去了,这还算好的,看上去两个都活了,要是因为他俩造成汽车失控,继续引发不可预想的后果,嘿嘿,那才真得叫惨,就当买个教训了。希望哪个父亲下次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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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布川内酷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09-5-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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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6 02:29   只看TA 52楼
10次事故9次快真就是这样的道理都按交通法来。你看事故率还能像现在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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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老财@ 发表于 2009-5-6 07:39   只看TA 53楼
哎  小心吧  虽然你的占道是很正确的 但是就现场的车速来看   你也不慢   
很明显主要责任在非机动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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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6 10:36   只看TA 54楼
真是血的教训啊车祸猛于虎请不要忽视。好在无辜的小孩没有生命危险万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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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上海滩 发表于 2009-5-6 10:55   只看TA 55楼
车祸猛于虎,所以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万次违法行为只要有一次发生事故,那都是一场悲剧.希望我们的教育从小就要培养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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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蝈狗狗 发表于 2009-5-6 11:12   只看TA 56楼
切记注意安全  切记开车上路 你手中的方向盘不仅仅是掌握了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还有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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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6 12:56   只看TA 57楼
请问一下楼主你是怎么样发图片出来的啊 我怎么就发不出
扩张名没有图片的格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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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7 01:48   只看TA 58楼
想想自己的车比人要结实得多!另一方想想自己比车金贵得多!相信会少很多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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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7 08:57   只看TA 59楼
我靠生命就这样完结了,好残忍啊,开车的小心点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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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7 09:07   只看TA 60楼
唉,可怜啊。现在好多死亡都是出自车祸啊。图上看的出是摩托车占了别的车道,还横穿马路。这样不出意外才怪,所以大家还上珍惜生命吧,别贪点方便把自己的生命拿来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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